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法字【2013】15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加强新时期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部署,落实党的十八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高等学院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的意识,增强教师保护青少年学生人身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能力,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制精神,提高教师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法制观念强,执教水平高的教师队伍,促进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二、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
为确保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理事长邱小林,校长、党委副书记李贤瑜,督导专员、校党委书记郑克强担任组长,副校长、党委委员赖春麟任副组长,各处(室)院(部),二级学院的第一责任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学校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思政部、保卫处、政法学院共同抓好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动员,宣传、普法教育、考核各阶段的工作。
三、方法与步骤。
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为使该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成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计划每学年开展一次。二级院校可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进行安排。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动员宣传阶段:认真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教师法,不断提高对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普法教育阶段:采取法制培训、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研讨会,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学习和宣传民商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法律原则和一般规则。
3、考核阶段: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工作,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知识,执法观念,执法水平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使每个教师成为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工作者,教师法制教育的成绩要列入考核、考评、聘用、评优等内容。
四、责任部门与任务
1、宣传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报、广播、电子屏幕,设立法制宣传专门橱窗等宣传形式,开辟教师普法宣传园地,直接向广大教师宣传介绍喜闻乐见及直接利害关系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教师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积极性。
2、保卫处:加强与当地人民法院联系,法院在法庭开庭审理关于民事、刑事、经济纠纷等内容的案件时,分批组织教师旁听法庭庭审,辩论,使参加庭审的教师亲身体验各类案件审理的过程。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增强教师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3、学工处:积极开展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教师、辅导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鼓励广大教师、辅导员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教务处、人事处、思政部:做好“四落实”建立学校教师法制教育课程 体系,落实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在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上增加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课程。如建筑学院课可开设《招标法》传媒学院可开设《新闻法》、航天航空学院可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通过行业法规等学习,教育教师,尊定良好的法律素质。
5、政法学院:充分发挥政法学院法律师资优势,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教学效果。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在教师中开展法治论坛,法律征文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同时根据教师实际,开展普法专题教育。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坏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期,在校区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探素法治文化在学习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五、几点要求:
1、二级院(部)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学年不得少于10个课时。
2、各单位领导要认真抓好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3、各单位在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事例及时批报学院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利推广。
9159金莎游艺场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