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分院:
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清明节。
学校要求,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等各项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春游;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各部门主要领导24小时不能关手机,确保信息畅通。
总值班室:英雄校区监控指挥中心
电 话:83830110 8214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