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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三批村史馆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6-10-31 来源:科研处 

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明办、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的《江西省第三批村史馆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公告》,为做好我校投标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江西省第三批村史馆建设研究专项课题共30项(详见附件),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

二、投标课题组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出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操作性的研究成果。申报者要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独到的学术见解,突出实际应用价值。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项课题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组长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际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前期研究成果。

3.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投标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招标课题均列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申报招标课题不受在研项目限制。

2.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精神,结合学科和研究优势,积极组织力量投标。同时应加强对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投标材料的形式审查以及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3.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4.投标材料报送要求

(1)《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5份、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5份。

(2)投标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投标材料电子版发给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eyanchu810@163.com。

5.校内受理投标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8日。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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