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真案例教学系列讲座:司法裁决中的法律人思维
 时间:2018-05-28

  法学院全真案例教学系列讲座:司法裁决中的法律人思维

   第二课堂在大学教学中具有正规课堂教学不可替代的优势,在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9159金莎游艺场法学院为了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拓学生眼界,2018年5月23日,法学院于辉院长诚邀南开大学王彬教授来到我院,在E栋201模拟法庭为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以国内经典案例为素材,解读法律人在司法裁决中的思维技能的学术讲座。

      毫无疑问此次讲座对于我院学子们来说是一场盛大的学术盛宴,在这场头脑的知识风暴之中它将带领我院师生走进法律人的思维,进而抽丝剥茧式的剖析什么是法律人思维,今晚知识的讲堂必定让我院师生受益匪浅。  

     

王彬教授介绍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南开大学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曾在人民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两部,在《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四十多篇。曾荣获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优秀成果奖、南开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一、何为法律人思维?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道德思维,政治学思维,经济学思维。王彬教授接下来内容将围绕这几大思维方式在司法判决中讨论展开。

     1.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

     在演讲一开始,王彬教授抛砖引玉给同学们提出一个热门问题“你的母亲和你的女朋友同时落入水中,你应当先救谁?”

  

   这个问题很有趣,在2015年的司法考试中就引入这题,并且司法考试给出的答案中为应该先救妈。这其中包含怎样的道理呢?王教授说:因为啊,根据我国《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视角这就是以法律的思维去看待。

  还有一个典型的件案例“范跑跑事件”

  王彬教授一针见血的揭示出国人在思维中的泛道德主义,习惯于用道德去要求别人,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站在道德高地看待问题。王教授认为在范美忠的行为是法哲学中所说的自然权利(Naturalright)是具有正当性的,法律是没有规定他不能这样做的。

     2.法律思维与政治学思维

  王彬教授首先提出反思雷洋案。一个法律上十分简单的案件最后会如此复杂?媒体的信息发酵引起社会的巨大关注最后涉及到政治问题。而我们要如何防止把法律问题变成政治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去了解政治学思维——重大价值的宏观分配;整体主义思维。过去中国司法注重维稳,这既是政治学思维的体现

  

 3.经济学思维与法律思维

  关于路边捡到1000元不同的处分方式:

  经济学思维:要看这1000元利用的后果,如果你能利用1000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不用归还。

  法律思维:这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之债,具有返还的义务。

  通过这些案例让同学们初步认识到法律思维不同于道德思维、政治学思维以及经济学思维,也让同学们初步了解到法律思维以法律规范为准据的思维,不同于日常思维、道德思维、经济学思维和政治学思维,是具有相对自治性的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最终的理解与定义:法律思维是以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为核心的体系化思维,即法律教义学思维是最根本的法律思维形式,但是,绝对不能将法律思维简单等同于逻辑思维

    

    二、司法判断中的逻辑思维

  接下来,王彬教授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逻辑思维—法学三段论是法律人的主要思维方式,并通过举“国内首例“人质状告银行”案”这一案例来让同学们初步了司法判决中所不同的逻辑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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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教授举出了司法判决中的几个问题:

  1. 逻辑推理的局限与疑难,如:王海打假案中,王海是不是消费者身份的这一认定。

  2.价值判断问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智障少女子宫切除案”。

  3. 事实规则与相关问题,天价葡萄案。

  4. 后果问题,“武松打虎”商标权纠纷案。

  

     三、司法判决的道德思维

  随后,王彬教授又以同性恋“好与不好”问题引出了司法判决中的道德思维,并以情感主义的道德思维、直觉主义的道德思维、理性主义的道德思维三个角度来阐述这种道德思维,并告诉同学们在司法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理性的论证法则证立其道德判断,谨防凭借道德情感或者道德直觉进行非理性的道德判断。

  

  

  

  王教授指出药家鑫案就是典型的民粹主义司法或情感主义司法。接下来王彬教授为我们重点剖析理想主义道德思维的道义论与后果论。

  

  四、司法判决的经济学思维

  最后,王彬教授提出了最后一个思维—司法判决中的经济学思维,用”杀人为何要偿命?”“机动车撞行人,机动车无过错,能否“撞了白撞”?等问题引出了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并且提出了法律经济学思维方式中后果导向、事前分析、注重经验实证、成本意识、相互性思维而非单向思维、实用主义思维这六个特点,让同学们深刻了解到了法律经济学思维。

  

  

法官撞人白撞?成本意识?

   

   在讲座最后,王彬教授与参加了讲座的师生们进行了关于考研、学习方法等问题为同学们答疑解惑。曹钟珍老师向王彬教授提出了自己在教学过程学生过于追求功利的这样一种学习态度问题。

  

  

  

     王彬教授从南开大学本身讲起,建议老师能多结合自身经历,要努力提高学生们对司法考试相关联科目的兴趣,潜移默化的改变同学们功利性较强的心态。对于关于同学关心的考研是否存在院校歧视问题,王彬教授也从实际出发明确表示不会存在这种现象。

    这场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老师与同学们都收获良多,相信这场讲座对今后同学和老师们在法律这条路的行走上能产生不小的影响,希望我们从此以后看待分析问题时,以法律人的视角去更加全面系统的看待。同时衷心的感谢王彬教授为我们带来这场精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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