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20号)要求,为了做好分类登记工作,2022年3月21日,学校召开了理事会专题研究分类登记工作并通过了相关决议;2022年3月22日,学校召开了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配套政策,一致同意学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力争在办学特色、人才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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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